9防水
9 防 水
9.1 一般规定
9.1.1 房屋修漏修缮工程应查明房屋的渗漏情况、渗漏原因、部位和使用要求等,在查勘的基础上,制定有效的修缮方案。
9.1.2 房屋修漏修缮应同时检查其结构、基层和保温层的牢固、平整等情况,凡有缺陷,应先消除缺陷后修漏。
9.1.3 现场查勘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工程所在位置周围的环境,使用条件、气候变化对工程的影响;
2 渗漏水发生的部位及现状;
3 渗漏水的变化规律;
4 渗漏部位防水层质量现状及破坏程度,细部防水构造现状;
5 渗漏原因、影响范围,结构安全和其他功能的损害程度。
9.1.4 房屋修漏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207、《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 53和《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的规定。
9.2 材 料
9.2.1 修缮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屋面修漏时,宜利用原有块瓦;
2 房屋修漏采用的水泥强度等级不应低于42.5级,钢筋不应低于HPB235级钢,镀锌薄板厚度不应小于0.44mm。
9.2.2 屋面渗漏修缮采用的防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防水层外露的,应选用环保无污染、高耐久性的防水材料;
2 上人屋面宜选用耐水、耐机械损伤、耐霉菌性能优良的材料;
3 刚性、柔性防水材料宜复合使用,卷材、涂料及密封材料之间应具有相容性。
9.2.3 屋面接缝修缮采用的密封材料,应选用粘结力强、延伸率大、耐久性好的材料。
9.2.4 外墙渗漏修缮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渗漏局部修缮材料的材质、色泽和外观,宜与原建筑外墙装饰材料一致;
2 防水涂料宜采用粘结性好、耐久性好、对基层开裂变形适应性强并符合环保要求的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3 抹面材料宜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或掺加防水剂的水泥砂浆;
4 嵌缝材料宜采用粘结强度高、耐久性好、冷施工和环保型的密封材料;
5 可采用无色透明的抗水剂等材料涂刷。
9.2.5 地下室渗漏修缮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其抗渗等级不应低于原防水混凝土设计要求,且不应低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掺用的外加剂宜采用防水剂、减水剂、膨胀剂及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等;
2 防水抹面材料宜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聚合物乳液等非憎水性外加剂、防水剂的防水砂浆;
3 防水涂料、注浆材料及工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 212的规定;
4 防水密封材料应具有良好的粘结性、耐腐蚀性及施工性能;
5 导水及排水系统宜选用铝合金、不锈钢或塑料类排水装置。
9.3 屋 面
9.3.1 屋面渗漏修缮的查勘,应检查屋面防水层及细部构造的防水缺陷和渗漏现象,并应对排水系统及细部构造进行重点检查。
9.3.2 坡屋面渗漏修缮的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瓦件裂纹、缺角、破碎、风化、老化、锈蚀、变形等状况;
2 瓦件的搭接宽度、搭接顺序、接缝密封性、平整度及牢固程度等;
3 屋脊、泛水、上人孔、老虎窗和天窗等部位的状况;
4 防水层老化、开裂等损坏状况。
9.3.3 卷材、涂膜防水屋面渗漏修缮的查勘,应查明下列内容:
1 防水层的裂缝、翘边、空鼓、龟裂、流淌、剥落、腐烂、积水等状况;
2 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女儿墙、立墙、伸出屋面管道、阴阳角、水落口、变形缝等部位的状况。
9.3.4 刚性屋面渗漏修缮的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刚性防水层开裂、起砂、疏松、起壳等状况;
2 分格缝内密封材料剥离、老化等状况;
3 排气管、女儿墙等部位防水层及密封材料的破损程度。
9.3.5 坡屋面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平瓦、小青瓦屋面少量渗漏,可局部检修;屋脊、压顶、泛水、气窗等部位渗漏或损坏严重时,应翻修;
2 冷摊瓦、石棉瓦或白铁沥青玻纤瓦屋面修缮时,宜增设屋面板及油毡层;
3 当屋面坡度小于26°时,宜铺设防水层;屋面坡度大于30°时,或风力较大的地区,应将瓦片与挂瓦条绑扎牢固;
4 更换的瓦件应采取固定加强措施;多雨地区的坡屋面檐口修缮宜更换制品型檐沟及水落管。
9.3.6 卷材防水屋面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混凝土屋面排水应畅通,屋面坡度不应小于2%,落水洞口坡度不应小于5%;
2 原卷材防水层有起鼓、褶皱、脱空、龟裂、翘边等局部损坏,应进行修补;
3 原卷材防水层大面积老化、渗漏,丧失防水功能时,宜进行全面翻修;
4 混凝土屋面修缮时,应将基层起砂、空鼓、疏松等部分清除干净,并应修补平整、牢固;
5 混凝土屋面的基层裂缝,可采用聚氯乙烯、聚氨酯、氯丁水泥等材料进行填嵌密封;
6 当采用卷材防水法修缮混凝土屋面时,应对天沟、檐口、女儿墙、山墙、落水洞口、阴阳角(转角)、管道、烟囱等处的防水层同时修复;
7 新旧防水层之间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cm,新旧层搭接应牢固;
8 对有保温层的防水层,应设置排气孔;
9 粘贴防水卷材应使用与卷材相容的胶粘材料。
9.3.7 涂膜防水屋面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原涂膜防水层有起鼓、开裂及老化等局部损坏,可进行局部修补;
2 涂膜防水层发生大面积损坏时,宜进行全部翻修;
3 新旧防水层之间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cm,新旧层涂层粘结应牢固;
4 涂膜防水层的最小厚度:高聚物改性沥青不应小于3mm,合成高分子不应小于2mm;均应按涂料施工工艺十字涂刷。
9.3.8 刚性防水层屋面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原刚性防水层屋面或混凝土平屋面严重渗漏时,在结构承载力许可情况下,可采用浇筑钢筋混凝土或钢丝网混凝土等措施修缮;
2 重铺刚性防水层前,应将基层起砂、起鼓、脱空、疏松等部分清除干净,并应采用水泥砂浆修补平整;防水层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厚度不应小于40mm,钢筋不应低于HPB300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并应双向布筋;
3 重铺刚性防水层时应设分格缝,其间距不应大于6m,分格缝应采用柔性防水膏嵌实;
4 刚性防水层局部裂缝和女儿墙、山墙、檐沟、天沟及管道等处的渗漏,可采用填嵌柔性防水膏、铺贴防水卷材或防水涂膜等方法修缮。
9.3.9 保温层浸水渗漏的修缮,应根据其渗漏面积的大小和保温层的损坏情况,进行局部修缮或全部翻修;保温层浸水不易排除时,宜增设排水措施;当保温层潮湿时,宜增设排汽措施,再做防水层。
9.4 外墙面
9.4.1 外墙渗漏现场的查勘,应对重点部位及构造节点进行检查,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清水墙灰缝、裂缝、孔洞等;
2 抹灰墙面裂缝、空鼓、风化、剥落、疏松等;
3 面砖与板材墙面接缝、开裂、空鼓等;
4 外墙变形缝、外装饰分格缝、穿墙管道根部、阳台、空调板及雨篷根部、门窗框周边、女儿墙根部、预埋件或挂件根部、混凝土结构与填充墙结合处等节点部位。
9.4.2 由房屋结构变形、开裂引起的外墙渗漏,应先加固修补结构,再进行渗漏修缮。
9.4.3 外墙面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外墙面大面积渗水,应根据饰面材料种类,采用有机硅防水剂、建筑外墙防水涂料等涂刷,修后外墙色泽应与原外墙协调一致;
2 外墙面局部渗水,可采用表面涂刷防水胶或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修缮;
3 外墙面裂缝,可采用与墙面同色的合成高分子材料或密封材料嵌填,并应粘牢、密封;
4 新旧建筑物外墙接缝处渗水,可采用聚合物水泥柔性腻子等材料嵌缝修缮;
5 混凝土结构与填充墙结合处裂缝的渗漏,可采用钢丝网等材料对裂缝进行修补后,再抹压防水砂浆的方法修缮;
6 由面砖或板材破损引起的渗漏,应更换饰面材料;由面砖或板材接缝处引起的渗漏,可采用聚合物水泥柔性腻子等材料进行嵌缝处理;
7 门窗框渗漏,可将渗漏处凿开,并在室内外两侧用密封材料嵌填封堵。
9.4.4 砖砌体防潮层渗水,可采用化学注浆、重铺防潮层、置换混凝土防潮层或嵌入金属板等方法进行修缮。
9.5 卫生间和厨房
9.5.1 厕浴间和厨房渗漏修缮的查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地面与墙面及其交接部位裂缝、积水、空鼓等;
2 地漏、管道与地面或墙面交接部位的状况;
3 排水沟及其与排水管道等交接部位的状况;
4 查阅相关资料,查明隐蔽性管道的铺设路径、接头的数量与位置。
9.5.2 厕浴间和厨房渗漏修缮宜在迎水面进行。
9.5.3 厕浴间和厨房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由管道破损引起的渗漏,应根据渗水实际情况,采取渗水点封堵、局部或全部重新置换的方式进行修缮;
2 由管道与楼地面接缝处开裂引起的渗漏,应清除管道周围构造层至结构层,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再恢复饰面层;
3 由穿墙(地)管引起的渗漏,宜嵌填密封材料,并涂布防水涂料;
4 由楼地面裂缝引起的渗漏,应先修补裂缝,再对防水层进行修缮,修缮后,排水应顺畅;
5 由墙面裂缝引起的渗漏,宦采用嵌填密封材料的方法进行处理;
6 由楼地面防水层破损引起的渗漏,应对渗漏部位的防水层进行局部重点修缮,或对防水层进行全面翻修,修缮后,排水应顺畅;
7 由墙面防水层破损引起的渗漏,应采用涂布防水涂料或抹压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进行防水处理;
8 楼地面的防水层应形成闭合整体,墙面防水高度应满足实际使用的需要;
9 墙面和地面面砖破损、空鼓和接缝的渗漏修缮,应更换该部位面砖,并应进行勾缝处理。
9.6 地下室
9.6.1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地下室现场的查勘,宜包括下列内容:
1 墙地面、顶板结构裂缝、蜂窝、麻面等;
2 变形缝、施工缝、预埋件周边、管道穿墙(地)部位、孔洞等。
9.6.2 由结构变形造成裂缝引起的渗漏,宜待结构变形稳定后再进行修缮。
9.6.3 地下室渗漏的修缮,应采取下列措施:
1 大面积轻微渗漏水和漏水点,宜先采用漏点引水,再做防水层,最后采用速凝材料封堵漏点;
2 渗漏水较大的裂缝,可采用注浆法修补;
3 水压较大的裂缝,可采用埋管导引或灌浆堵漏,或用水泥胶浆等速凝材料直接(分段)堵漏;
4 水压较小的裂缝,可采用速凝材料直接堵漏;
5 混凝土蜂窝、麻面,孔洞较小,水压不大,可采用速凝材料堵漏;孔洞较大,水压较大,可采用埋管导引法堵漏;
6 变形缝渗漏修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渗漏治理技术规程》JGJ/T 212的规定;
7 施工缝渗漏修缮,根据渗水情况,可先采用注浆、嵌填密封材料等方法处理后,再做防水层;
8 穿墙(地)管和预埋件部位的渗漏修缮,可先采用快速堵漏材料止水,再采用嵌填密封材料、涂布防水涂料、抹压防水砂浆等措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