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JGJ/T117-2019)

1总则

1总则

1.0.1  为在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恢复和改善原有房屋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高度不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修缮工程的查勘与设计。

1.0.3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的查勘与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