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说明:5 砌体结构
条文说明
5 砌体结构
5.1 一般规定
5.1.1 本条对砌体工程修缮所用的材料进行了规定,由于规定了修缮所使用的块材不应低于原结构的块材,因此提出对利用旧砖要进行送检,强度等级要达到查勘设计的要求。为提高修缮部分砌体和原砌体的整体性,规定了砂浆强度要比原砌体设计强度高一级,且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5。
5.1.2、5.1.3 对砌体工程修缮前核查、各工序之间的衔接及施工过程检查提出了要求。
5.1.4 本条规定对保证被剔砌、掏砌的房屋整体结构质量是很重要的。填塞和密实是指:用6mm~8mm厚、50mm宽钢板制成的专用工具锤击,把灰缝、砂浆打实,见图1。
图1 最后一皮砖上缝处理
1-钢板;2-原砌体;3-新剔砌体;4-最后一皮砖上缝;5-新掏换砌体
5.1.5~5.1.7 对拆砌墙体留置的脚手眼和清水墙、毛石墙勾缝前提出要求。
5.1.8 由于冬期施工难以保证工程质量,本条对冬期施工提出要求。
5.2 砖石墙拆砌
5.2.1 本条对所需拆砌墙体的拆除要求进行了规定,严禁整面墙体推、拉拆除。除了安全的考虑,也是为了墙体留槎。
5.2.2 本条对局部和整面墙拆砌新旧墙体位置、接槎的形式作出了规定。其中接槎形式分:直槎、中直槎、大直槎,见图2。
图2 砖墙接槎类型
1-新拆砌砖墙;2-5皮~6皮砖;3-旧墙;4-接槎;5-拆砌一面拐角与旧墙接槎;6-4皮~5皮砖;7-旧砖;8-立砖
设立砖大直槎,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砖的厚度不同时,通过设立砖加以调节修饰达到美观。
5.2.3 本条文对毛石墙拆砌作出了规定。
5.3 砖墙剔砌
5.3.1 砖墙因碱蚀、风化、冻融等原因,使外墙表砖损坏时,可采用剔换表砖的方法修缮。该方法在北方地区得到广泛的应用,已有成熟的经验,其做法见图3。
图3 剔砌做法剖面
1-新剔表层砖;2-原砌体;3-剔换砖厚度为半砖;4-被剔墙厚度不小于一砖半
5.3.2 为了使修复后的清水墙修饰达到美观,本条规定了剔砌用砖的尺寸和色泽与原墙砖基本一致,采用的砂浆应符合本标准第5.1.1条的规定。
5.3.3 本条对剔砌前和施工中提出要求。
5.3.4 为了保证所剔面层与原砖砌体牢固结合为整体,本条对新剔墙体结合的质量提出了四点要求:新剔的槎子面处理、新旧砌体的拉结、新旧砌砖的结合缝(竖缝)需砂浆饱满、新旧砖墙层数一致。在施工中需严格执行,其做法见图4。
图4 剔砌后新旧砖墙结合
1-竖缝;2-拉结砖;3-4皮~5皮砖;4-旧墙;5-新剔半砖原砖墙
5.3.5、5.3.6 对新剔表层砖墙与被剔砖墙边缘连接部位、旧砖的接槎、最上一皮砖、最上一皮灰缝提出了具体要求,见图5。
图5 剔砌砖墙立面
1-原墙面;2-新剔面层砖的槎子面;3-原墙面;4-最上一皮砖上缝;5-最上一皮砖;6-分拆剔砌;7-预留直槎
有的提法属操作工艺,但考虑到对剔砌质量至关重要,所以在这里重复提出以保证剔砌段与新旧墙连接质量。
.4 砖墙掏砌
5.4.1 掏砌一般在房屋下部墙体进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屋结构的安全,所以要求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
施工中是否采用支撑,应与查勘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结合房屋墙体损坏状况,结构布置、门窗洞口的大小,砌体砂浆强度等级等具体条件确定。必要时应经查勘设计人员复核计算确定。
5.4.2 采用分段、间隔、间歇作业法进行掏砌。这是结合砖块砌体的特点和多年实践的总结。分段是指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把被掏墙沿水平方向分成段,一般宽度在1200mm以内,并编好掏砌的顺序号。间隔是指每个施工段不能与相邻施工段连续掏砌,应间隔一定的距离,在适当的位置进行。间歇是指所掏砌的砌体养护一定的时间,砂浆达到一定的强度等级时(一般可间隔2d)才可掏砌相邻段砌体。
5.4.3~5.4.7 对掏砌施工过程提出技术要求。
5.5 砖墙掏拆洞口
5.5.1 双过梁法掏拆门窗洞口是由查勘设计确定的,见图6,该方法是把1个过梁分成2个,施工时,先由一侧把过梁加上,在另一侧把过梁加上后,再掏拆下部的洞口砌体。
图6 用双过梁掏拆洞口
1-新加过梁;2-设计掏拆砌体洞口
5.5.2 掏拆大洞口或整面墙方法较多。经比较,短柱法和托梁法比较合理,能较好地保证整体结构质量。
短柱法、托梁法是由查勘设计制定的,此项技术比较复杂,涉及结构安全,要求严格。
5.5.3 短柱法:利用预先加工好的金属短柱代替临时撑柱,见图7。短柱的布置,当楼顶板为预制板时,每块板一端不得少于—个短柱。
图7 短柱法掏拆大洞口示意
1-外墙;2-原房屋楼顶板;3-短柱洞口;4-新加短柱;5-新加壁柱;6-短柱洞口间砌体;7-新加壁柱;8-内墙
5.5.4 托梁法:新加结构和施工示意,见图8。
图8 托梁法新加结构示意
1-新加承重梁;2-新加托梁;3-被掏拆砌体;4-原木楼板;5-木搁棚(龙骨);6-托梁;7-壁柱;8-承重梁;9-被掏拆砌体
5.5.5 从结构安全方面考虑,只有新加结构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时,构件的承载力才能满足设计要求。
5.6 砖墙防潮层(带)修缮
5.6.1 掏换防潮层(带),一般情况下和剔砌、掏砌墙体同时进行,在编制施工方案时是否采用有支撑或无支撑掏换,应与查勘设计人员密切配合,结合房屋损坏情况,洞口大小、砂浆强度等级等具体条件确定。在确定掏换的作业宽度时,设计与施工应密切配合,应按不同墙体结构部位和砌体砂浆等级确定,一般施工段作业宽度不超过1200mm。采用预制混凝土条板掏换防潮层做法,见图9,也可采用铺设防水卷材、分段浇筑混凝土的方法进行,施工方法基本相同。
图9 用预制混凝土板掏换防潮层(带)
1-原有墙体;2-预制混凝土板;3-新掏换墙;4-素水泥灰缝;5-防水卷材
5.6.2 化学注射法是近年来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通过向墙体内适当部位注射防水剂,以形成连续的防水带,作为新的防潮层(带)。化学注射法是将墙体打孔,注射防水剂,达到防止墙体上升水的效果。经过多种注射防水材料的比较和试验,特种有机硅复合材料具有较佳的防水效果。适合注射修复防潮层的硅烷及硅氧烷,需具备如下特点:水性硅烷的浓缩液(打斜孔施工)或膏体(打水平孔施工)有良好的渗透性,渗透深度大于50mm,以保证形成连续的防水层,施工方便,可采用无压力施工。对于普通的有机硅树脂乳液,由于渗透性差(一般渗透深度小于20mm),不适合作为注射用。
5.7 砌体裂缝修缮
5.7.1 砖砌体裂缝修补一般有填缝法、压浆法、外加网片法和置换法,后两种方法按本标准第5.2节和第5.8节执行。填补裂缝材料选用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规定,槽内涂刷树脂基液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填充材料和墙体材料间的粘结强度,增强其整体工作性能。
5.7.2 对于多条裂缝或重要的墙体修缮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灌浆设备的选择、浆液材料及配合比的确定、灌浆嘴的布置和相关的技术措施。因墙体内除裂缝外,尚有较多空隙,灌浆量大,从经济和工艺方面考虑选用水泥基灌浆料作为主要胶结材料更为合理。对于低强度等级砂浆砌体,在向裂缝注入压力水时,应适当降低水的压力。
5.8 砖砌体修缮补强
5.8.1、5.8.2 砖柱(墙)修缮补强选用2种常用的外包混凝土和抹水泥砂浆加筋补强做法,提出了相应的施工技术要求。砖柱(墙)与楼板接缝,应用干硬性混凝土填塞严实,系指新加外包混凝土柱(墙)上端与梁板相接处的混凝土,不能一次浇筑到顶,当二次填塞时对混凝土浇筑的技术要求。对于砖柱(墙)的相邻层之间补强,钢筋通过预制板或现浇板时,不能凿断钢筋。
5.8.3 外包型钢补强砖柱,见图10,组成钢构架的角钢通长连续,中间不得断开,若长度受限,应采用焊接。为消除钢构件和砖柱之间过大的间隙而引起的补强柱变形,以利于钢构架和原柱的共同作用,一定要保证水泥砂浆填实或灌浆料压注饱满。
图10 外包型钢加固
1-原砖柱;2-角钢;3-缀板;4-缀板与角钢焊接;5-注胶
5.8.4 砖柱外加预应力撑杆补强,见图11,采用该方法能较大地提高柱的承载力,但施工时,应由设计单位对原结构局压区进行计算,防止局压破坏,并不适用于长期处于高温环境中。
图11 预应力撑杆补强
1-原砖柱;2-角钢支撑;3-传力顶板;4-缀板;5-安装螺栓;6-工具式拉紧螺杆;7-加宽缀板
5.8.5 当采用该方法时,原墙体砖的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U7.5,砂浆强度等级不得低于M1.0,并且墙体不得有裂缝、腐蚀、风化。
5.9 增设圈梁、构造柱、扶壁柱
5.9.1 在标定连接件位置时,应注意根据建筑物开间尺寸,以不大于设计要求的间距均匀排列,使每个开间的连接件数量、位置达到基本相同。
圈梁浇筑需留有施工缝时,在第二次浇筑混凝土前,应处理好施工缝接槎,常见做法:二次浇筑混凝土前,接槎处用水湿润,涂浇一层水泥砂浆,再浇筑混凝土。加设圈梁施工中,销键等的有效连接,是保证圈梁与墙体连接的关键,故连接处浇筑与振捣应密实。
5.9.3 横墙承重房屋的内墙,可用2根钢拉杆代替圈梁;纵墙承重和纵横墙承重的房屋,钢拉杆宜在横墙两侧各设1根。每道内纵墙均应用单根拉杆与外山墙拉结。
钢拉杆接头数量与钢拉杆长度的关系,是考虑到保证施工能顺利进行,同时又尽可能减少接头数量而确定。钢拉杆的直径应根据钢拉杆长度和设计要求等条件确定。
5.9.4 钢筋网水泥砂浆砌体组合圈梁、构造柱见图12、图13,当采用双面组合圈梁、构造柱时,穿墙拉结钢筋宜呈梅花状布置。根据相关研究资料,组合构造柱刚度较一般混凝土构造柱刚度有较大幅度的提高,施工简单,造价低。采用组合构造柱与楼板可靠连接时,凿孔穿通楼板不得伤及板内钢筋,采用砂浆填实。
图12 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圈梁
1-原有砖墙;2-纵向钢筋;3-箍筋;4-拉结钢筋(呈梅花状设置)
图13 钢筋网水泥复合砂浆砌体组合构造柱
1-原墙体;2-纵向钢筋;3-箍筋
5.9.6、5.9.7 当增设扶壁柱以提高受压墙体承载力时,应沿墙体内外两侧增设扶壁柱。采用的块材强度等级应比原结构的块材强度等级提高一级,不得低于MU15。扶壁柱设置的基础埋深应与原基础相同,以避免对原墙基础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