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评估
4 评 估
4.1 一般规定
4.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评估宜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对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外墙外保温系统缺陷情况等进行初步调查;
2 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
3 对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
4.1.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宜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 初步调查
4.2.1 初步调查应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查勘。
4.2.2 资料收集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包括规模、建筑结构形式、外墙外保温构造等;
2 建筑原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通知;
3 节能设计文件和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
4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的性能检测报告,节能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方案、施工时间、施工期间环境条件、施工记录、施工质量验收报告等施工技术资料;
5 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信息、施工单位信息;
6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修缮记录。
4.2.3 现场查勘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空鼓、脱落、渗水等情况;
2 建筑物方位、朝向、日照、周边环境遮挡或反射等情况。
4.3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
4.3.1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前应制定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宜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项目概况;
2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内容、依据;
3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方法、设备;
4 现场检测期限。
4.3.2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检查应包括系统构造检查和系统损坏情况检查;
2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检查时,宜对外保温系统进行取样并分析;
3 外墙外保温系统损坏情况检查时,应记录缺陷部位、缺陷类型、缺陷面积和程度。
4.3.3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现场检测应包括系统热工缺陷检测和系统粘结性能检测;
2 外墙外保温系统热工缺陷检测时,应采用红外热像法全数检测,并宜采用敲击法复核缺陷部位;
3 外墙外保温系统粘结性能检测时,应检测外保温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记录检测结果及破坏状态;
4 外墙外保温系统拉伸粘结强度检测时,对于每幢单体建筑中的不同缺陷类型部位和未损坏部位,抽查数量均不应少于3处。
4.4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结果评估
4.4.1 当采用红外热像法检测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热工缺陷时,检测结果的评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居住建筑节能检测标准》JGJ/T 132执行,并宜经敲击法复核后,在图像上标记热工缺陷位置。
4.4.2 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粘结性能的检测结果评估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执行,且检测报告中应注明抽样部位、检测结果和破坏状态。
4.4.3 外墙外保温系统评估报告应根据初步调查、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结果进行编制,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委托单位和评估时间;
2 评估目的、范围、主要内容、依据;
3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设计、施工、使用等基本情况;
4 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测的主要部位、过程、方法、数据资料、分析评价等;
5 外保温系统的缺陷类型、缺陷面积及程度;
6 评估结论和处理意见。
4.4.4 外墙外保温系统的评估结论应明确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修缮范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比不大于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不低于原设计值70%时,宜进行局部修缮;
2 当保温砂浆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空鼓面积比大于15%或保温板材类、现场喷涂类外墙外保温系统的粘结强度低于原设计值70%,或出现明显的空鼓、脱落情况时应进行单元墙体修缮。
4.4.5 计算空鼓面积比时,应统计单个朝向立面的外墙外保温系统空鼓部分面积和该朝向外墙建筑立面净面积,并应按下式进行计算:
式中:εe——空鼓面积比(%),精确至1%;
Ae——被测墙体外保温系统空鼓总面积(m2),精确至0.1m2;
A——被测墙体净面积(m2),精确至0.1m2。